涉安排外傭假結婚女保安囚39月 官斥如蛀樹昆蟲崩壞制度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2/28 17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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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境處早前搗破一個安排內地人和外籍家庭傭工假結婚的犯罪集團。(資料圖片)

54歲女子於2010至2017年間,涉向欲留港的外傭收取4萬至15萬元,安排她們辦假結婚,另涉被捕後致電一名證人毀滅證據。她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4項串謀詐騙罪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,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9個月。

暫委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,被告陳愛芬(54歲)利用香港行政機關倚靠申請人個人誠信的做法,令不合資格的人可以留在香港,就好像「蛀食大樹的昆蟲一樣」,如果姑息及容忍,會令整個制度崩壞,最終付出代價的是香港市民,又指被告的行為是公然侮辱行政架構。

暫委法官稱,被告在整個安排中是重要人物,犯案手法是深思熟慮及長期舖排,包括為假結婚人士安排見面、提供服裝及攝影師替他們在不同地方拍照等,令入境處相信他們兩情相悅。

暫委法官續指,此案明顯是集團式經營,提供一條龍服務,雖然案情未有指出被告的得益,但憑其可向參與假結婚的港人提供2至7萬元的利益,可想像被告的利益不會少於這數目。

根據入境處早前資料,調查本案時共拘捕37人,當中有13名印度及尼泊爾籍家傭,任職保安員的被告為集團主腦,她透過其社交圈子,以2萬至6萬元報酬利誘本港男子「入局」參與假結婚;被告亦認識一位通曉印尼語及尼泊爾語的香港人,物色本港在職家庭傭工,游說她們支付4萬至15萬元與本港男子假結婚,再以「受養人」身份繼續逗留香港。

入境處又指犯案手法包括「配對」假結婚的男女年齡相差不太大;又杜撰2人的相識過程,要求雙方熟讀,在入境處查問時回答相關問題;集團又會租用時鐘酒店,安排假結婚對象換衣服、拍攝多幅假生活照,甚至拍下私密相片證明2人關係親密。